目前,在国际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涉外复杂纠纷的方式得到发展、支持和保障的背景下,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程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由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制度在法律层面上还属薄弱、欠成熟和不完善,因此,为保护当事人被侵犯的权益而依靠仲裁解决纠纷受到严重质疑。
本文中,作者涉及并分析了在中国境内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方面,即当事人享有因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拒绝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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